软件开发求职招聘交流QQ群 https://www.edunews.net.cn/2021/ywbb_0912/131570.html发布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
来源:致众医疗器械资讯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的通告(年第78号) 为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有关要求,规范并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评价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年11月25日附件
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
1.前言为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注册人)开展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评价工作,依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所称注册人与《办法》中所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内涵相同。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风险评价工作的一般要求,对其中未涉及的具体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同时,随着法规的完善,监管需求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注册人对医疗器械风险认识的不断积累,本指导原则也将适时进行调整。2.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注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帮助其理解和掌握医疗器械风险评价工作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同时也可以作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开展产品风险评价报告审核工作的参考文件。3.总体要求注册人应当对发生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分析和评价,在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评价、预警信号处置、不良事件汇总分析等工作中发现所持有产品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时,应当开展产品风险评价。省级以上监测机构在不良事件监测信息汇总分析时发现产品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可以要求注册人开展产品风险评价。注册人应当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风险评价工作,并确保评价报告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真实、充分、可靠。如果无法按时完成评价工作,应当提前与有关方面沟通,并将延期提交的情况说明作为报告附件。4.评价工作内容医疗器械风险评价主要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4.1不良事件调查核实4.1.1产品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产品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预期用途、国内外上市情况,涉事产品来源、型号规格、批号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4.1.2不良事件情况主要包括不良事件发生时间、伤害/器械故障表现、不良事件后果、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4.1.3患者诊治信息不良事件涉及患者伤害的,应当调查核实患者的诊治信息,主要包括年龄、性别、原患疾病、用药史、相关体征及各种检查数据、救治措施、转归情况等。4.1.4产品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操作记录、操作人员类型与资质(使用前是否接受过培训)、使用环境、具体操作过程(是否参照操作指南或者规范)、存贮条件、维护和保养情况、联合用药/用械情况、产品使用时间/年限、产品(年/季度/月)使用量或者使用频率、既往类似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等。4.2监测数据和文献资料分析4.2.1国内不良事件监测数据分析注册人应当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对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收集到的以及自主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阐明产品主要不良事件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