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最新发文双证执业药师更值钱了

今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最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文件。小编对比了年12月底发布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发现了两者有大不同!话不多说,赶快来看!

一、强调执业药师配备原则

相比于《意见稿》,最新文件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强调了执业药师配备原则: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需由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的岗位,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等使用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此前全国各省纷纷发布相关文件,执业药师配备原则不可动摇。如今,国家药监局带头鼓励多方使用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更是肯定了执业药师的专业能力和重要作用。

二、强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在最新文件中的对执业药师的注册条件和内容中,对于执业药师注册的必备条件中增加了一条,即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同时在不予注册的情形中也明确(增加)规定了,如若“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也是不予注册执业药师的。

所以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非常重要,千万不要一时疏忽大意,而影响了注册上岗。

三、“双证”执业药师再受肯定

本次最新发布内容中尤其重要的一点,是药监局非常清楚地强调了执业药师的注册内容。不仅确定了执业药师的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肯定了执业药师的地位!(点击回顾→药监局发文,明确肯定执业药师双证的地位!),并且最新文件还新增了一段非常重要的话,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确定执业类别进行注册。获得药学和中药学两类专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药学与中药学类执业类别注册。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对比可知,在《意见稿中》只是确定双证执业药师的执业类别,最新文件则是非常明确,双证执业药师是可以同时担任中西药的执业管理,这无疑是进一步肯定了双证的地位。

并且大家可以细品最后一句话“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这可能意味着将来执业药师配备逐渐专业和规范化后,执业中药师只能管理中药,执业西药师只能管理西药,而同时管理中西药的,就只能是双证执业药师了!

四、执业药师注册更加便利

最新文件缩减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所以现在执业药师注册不管是在流程上,还是材料上,相对于以前是便利许多!

因为总是收到有考生会问“拿了证如果不继续教育的话,有什么影响吗?”小编借着这个机会,也可以明确地告知大家,根据最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非当年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第二年后的历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人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超过五年以上申请注册的,应至少提供近五年的连续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如果你暂时没有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那么至少需要补齐5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那如果领完证还没满5年,恐怕就得补齐过去所有年份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小编还是建议,还是要认认真真做好继续教育学习!毕竟继续教育不仅是遵守注册相关规定,也是提升自我专业能力的重要途经!

以上就是小编对比了最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和《意见稿》总结出来的重点,仅供各位参考。最新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也是从今日起开始施行!对于这份最新文件,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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