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答代表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已纳

内容源自澎湃新闻

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10日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国家医保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张敬华提出的将狂犬病发作的救治纳入医保等建议的具体内容。

国家医保局在成文于12月2日的《答复》中指出,长期以来,医保部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的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国家先后进行了5次目录调整。

按通用名计算,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个,其中西药种,中成药种(含民族药93个),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及狂犬病发作的对症治疗药品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另外,国家医保局指出,“诊疗项目方面,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未排除狂犬病发作相关诊疗项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从多省实践来看,对于狂犬病的大部分支持治疗项目,医保基金可按规定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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